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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登聞鼓響了 (第1頁)

一個(gè)少年一路跌跌撞撞,接連撞翻了幾個(gè)路邊攤,扯壞了幾個(gè)過路商賈的衣服,少年也不管不顧,直朝珩山府衙而去。

此人正是方后來。

此時(shí),他的眼睛不住的往兩邊瞟去。

那街道的兩邊有三四個(gè)人,身著青衣,手按腰刀,面色陰暗,緊緊跟在五六丈外。

有好熱鬧、更有那平白受了損失的人,都開始追著往府衙去了。

來集市的許多人,回去都要路過珩山,特別是那做生意的,帶著貴重物品的,大家都有些心驚。

況且,這珩山多年來,一直頗有幾分神秘,其中不乏山妖怪力亂神之說。

只是誰也沒真見過什么妖物。

方后來到府衙門口,一手抄起門前鼓槌,卻猶豫了起來。

他站在鼓前,回頭一看,很多人圍在府衙門前,驚惶地看著他。

那人群后邊,幾個(gè)青衣冷面的人,也混雜在其中。

有好事的人聒噪起來:“你這少年,到底敲還是不敲。”

更多的人起哄起來,這些人俱是來看官府打板子的。

少年一咬牙,使出渾身力氣,狠命對著登聞鼓一頓猛敲。

鼓聲響起,聚集的人更多了,更多人七嘴八舌議論起來。

大家心中更是惶恐,敢敲這登聞鼓,怕這妖物之說不假。

燕國律法規(guī)定,除了重大冤情與警情,登聞鼓不可亂敲。

若論冤情,平日里進(jìn)堂遞交狀紙,等候排隊(duì),按順序排到自己,方可申訴,但登聞鼓一響,州府縣衙必須即刻升堂理案。

但事后,苦主依然少不得要挨上一頓板子。

若論警情,除非遇到走水起火、匪人破城等等極重大之事,不得擂鼓。

曾有斗勇好事者敲鼓,亂說匪徒進(jìn)城,十板子下來就折了性命的。

這衙門前面。邊少年正在揮腕敲鼓鳴金,那府衙后邊,張府尹正抬手舉酒宴客。

今日來的這可是貴客,且不是一般的金貴,乃是京中驍勇衛(wèi)李百戶與朱總旗。

按照大燕官階,總旗不入品,百戶才從七品,而府尹乃戶部正式在冊的正六品,原本不應(yīng)大事招待,也不會(huì)在飯桌上平起平坐。

奈何,驍勇衛(wèi)乃京中權(quán)勢正濃的李重疇李大將軍麾下,這二人乃是李重疇心腹,據(jù)說李百戶還是李重疇第七房小妾的哥哥。

李重疇官居一品,領(lǐng)驍勇衛(wèi)大都督。

而驍勇衛(wèi)是專替大燕陛下辦差的,理皇家宮外一切事物。

外人眼里,驍勇衛(wèi)就是大燕皇在宮外的眼線,這必須得伺候好了。

因此,款待好兩位京中來的貴客,是當(dāng)下最重要的事。

但這滿桌飯菜剛剛擺上來,登聞鼓的響聲卻不合時(shí)宜的傳了進(jìn)來,張府尹的臉唰的垮了下來。

進(jìn)來稟報(bào)的衙役還沒說話,張府尹先抖了抖威風(fēng),開口了:“登聞鼓豈能亂敲,先賞他二十大板,待我陪二位大人用餐之后,再去理會(huì)。”

然后滿臉堆笑著:“治下不嚴(yán),讓兩位大人見笑了。”便舉杯敬酒。

兩名驍勇衛(wèi)與己無關(guān),也不理會(huì),只是端起杯子陪著府尹抿了一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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