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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沈清歡不肯直接和我去拿離婚證,我只能上訴離婚。

為此,我還將已經拉黑一個月的賬號重新拉了出來。

給她發了條短信:

「明天記得來法庭。」

沈清歡回復的很快:

「?」

「你就這么急著和我離婚?」

見我很久沒有回復,她又咬牙切齒的說了句:

「行,你別后悔!」

我無所謂的聳了聳肩,已經準備好明天要穿的衣服。

女兒在一旁,好奇的說道:

「爸爸,你明天要去做什么?」

我走過去,耐心的解釋:

「和你媽媽離婚,從此以后,爸爸單獨照顧你,好嗎?」

原以為女兒可能會有半分不舍,結果她立刻點了點頭,滿臉堅定:

「好!」

或許對于她和我來說,這都是一場解脫。

到了第二天開庭,法官以我們育有孩子為理由,拒絕了我的離婚上訴。

這也正常,我本來就沒準備一次結束。

當機立斷準備二次上訴。

沈清歡路過我時,正和陸遙十指相扣,手上的戒指又大又亮。

經過光的折射,差點亮瞎了我的眼睛。

她驕傲的抬起下巴,說道:

「只要你給陸遙道個歉,或許我可以和你復婚。」

「但是你必須接受他的存在,還要替我照顧他?!?/p>

這不要臉的理由,連我都微微一怔。

就在這沉默的瞬間,她繼續說道:

「女兒可以認他為干爹,以后就有兩個爸爸照顧她了。」

我終于回過神來,隨后牽著女兒走遠幾步:

「她也配當我孩子的父親?做夢!」

見我說話不留余地,沈清歡臉色有些難堪。

但是很快就恢復成不可一世的模樣:

「你跟我離婚,手上也沒多少錢,靠什么養活女兒?」

「就算你手上有我同意放棄女兒的監護權,但你應該也知道,你給不了她更好的生活!」

我不想和她爭辯,女兒卻覺得我受了委屈,大聲嘟囔:

「誰要你的錢!你再有錢也不是給我們花的?!?/p>

「我只能接受一個爸爸,就算他窮,我也愛他?!?/p>

小孩子的愛總是這么純粹卻又打動人。

我的眼睛頓時感動地紅了。

這一幕,更加讓他們二人覺得礙眼。

陸遙嗤笑一聲:

「小孩子家家不懂事,長大了就知道錢的好處了!」

「清歡,我們別和他廢話了,走吧?!?/p>

他們恩愛的走在一起,仿佛一對璧人,十分般配。

卻也讓我惡俗不已。

沈清歡既然已經和他談戀愛,卻又想我不離不棄和她復婚。

世上哪有這樣的道理?

更何況,我們還沒離婚,如今仍是婚姻存續期間。

我直接將他們的背影拍了下來。

婚內出軌,可是有機會能讓人凈身出戶的。

如果沈清歡沒做錯什么事,又生了女兒,那我確實難以離婚。

有了這現成的證據,我可以讓下次申訴離婚更加方便,快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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