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沈清歡不肯直接和我去拿離婚證,我只能上訴離婚。
為此,我還將已經拉黑一個月的賬號重新拉了出來。
給她發了條短信:
「明天記得來法庭。」
沈清歡回復的很快:
「?」
「你就這么急著和我離婚?」
見我很久沒有回復,她又咬牙切齒的說了句:
「行,你別后悔!」
我無所謂的聳了聳肩,已經準備好明天要穿的衣服。
女兒在一旁,好奇的說道:
「爸爸,你明天要去做什么?」
我走過去,耐心的解釋:
「和你媽媽離婚,從此以后,爸爸單獨照顧你,好嗎?」
原以為女兒可能會有半分不舍,結果她立刻點了點頭,滿臉堅定:
「好!」
或許對于她和我來說,這都是一場解脫。
到了第二天開庭,法官以我們育有孩子為理由,拒絕了我的離婚上訴。
這也正常,我本來就沒準備一次結束。
當機立斷準備二次上訴。
沈清歡路過我時,正和陸遙十指相扣,手上的戒指又大又亮。
經過光的折射,差點亮瞎了我的眼睛。
她驕傲的抬起下巴,說道:
「只要你給陸遙道個歉,或許我可以和你復婚。」
「但是你必須接受他的存在,還要替我照顧他?!?/p>
這不要臉的理由,連我都微微一怔。
就在這沉默的瞬間,她繼續說道:
「女兒可以認他為干爹,以后就有兩個爸爸照顧她了。」
我終于回過神來,隨后牽著女兒走遠幾步:
「她也配當我孩子的父親?做夢!」
見我說話不留余地,沈清歡臉色有些難堪。
但是很快就恢復成不可一世的模樣:
「你跟我離婚,手上也沒多少錢,靠什么養活女兒?」
「就算你手上有我同意放棄女兒的監護權,但你應該也知道,你給不了她更好的生活!」
我不想和她爭辯,女兒卻覺得我受了委屈,大聲嘟囔:
「誰要你的錢!你再有錢也不是給我們花的?!?/p>
「我只能接受一個爸爸,就算他窮,我也愛他?!?/p>
小孩子的愛總是這么純粹卻又打動人。
我的眼睛頓時感動地紅了。
這一幕,更加讓他們二人覺得礙眼。
陸遙嗤笑一聲:
「小孩子家家不懂事,長大了就知道錢的好處了!」
「清歡,我們別和他廢話了,走吧?!?/p>
他們恩愛的走在一起,仿佛一對璧人,十分般配。
卻也讓我惡俗不已。
沈清歡既然已經和他談戀愛,卻又想我不離不棄和她復婚。
世上哪有這樣的道理?
更何況,我們還沒離婚,如今仍是婚姻存續期間。
我直接將他們的背影拍了下來。
婚內出軌,可是有機會能讓人凈身出戶的。
如果沈清歡沒做錯什么事,又生了女兒,那我確實難以離婚。
有了這現成的證據,我可以讓下次申訴離婚更加方便,快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