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誤事溫柔鄉》這本書大家都在找,其實這是一本都市言情小說,是一本已完結小說,小說的主人公是程雋幽幽,講述了:我給程雋當了三年的舔狗。三年后我累了,選了他的同款機器人,性格設定: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的超級舔狗。...我給程雋當了三年的舔狗。三年后我累了,選了他的同款機器人,性格設定: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的超級舔狗。正文:我是在程雋懷里醒來的。抬頭,程雋正在看我,褐色瞳孔里倒映著我的臉——面如桃花,春風得意。我舔了程雋三年,未果,偶然在國外小網站上訂制了一款機器人男友,可以自己設置外貌性格,一比一還原,并且也給他取名程雋。于是,昨晚我把這三年里想對程雋做的事,都做了。不得不說,這家公司技術就是好。手感滿分。「親愛的你醒了,渴了吧,餓不餓?想吃什么我去給你做。」程雋溫柔地看著我,聲色里帶著初醒時的喑啞。就……怪油膩的。但是沒辦法,程雋的設定就是舔狗,他什么都不會,只會無微不至地舔我。我強忍不適,揉了揉他的頭發,「不用,我不愛吃早飯。」說完,我便起身去洗漱。飛速地換好衣服,一回身,卻見程雋正靠坐在床頭,被子搭在小腹處,再往上是緊實的腹肌……我驀地想起昨晚的畫面。臉一紅,腿竟也隨著軟了。我扶著墻去了廁所,坐在馬桶上噓噓時,暗暗感慨。我可真像是個渣女,吃干抹凈,又嫌人家油膩了。想想又覺好笑,在某種意義上來講,房間里的這個程雋就是一個會說話的某種娃娃吧。然而下一秒,廁所門忽地被拉開——程雋那張好看的臉出現在門口。「幽幽,不吃早飯對身體不好,我給你熱了牛奶,馬上就好。」我臉一紅,「我在上廁所,出去!」程雋卻恍若未聞,自顧地拎起一雙拖鞋進來,蹲下身替我穿上。「不穿鞋,腳涼。」……我放棄了抵抗,索性揉揉他的頭發,悻悻道,「程雋要是真有你這么溫柔就好了。」面前的程雋當然不會回應我。因為這句話立意不明,已經超出了他的認知范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