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當天,新郎官不見了,但所有人都篤定我不會離開。
畢竟我自愿放棄首長之女的顯貴身份,就是要等這一天。
但他這次再也沒有等來我,
只等來我發在報紙上的離婚聲明。
決定離婚后,我準備去留洋,見見外面的世界,
順便準備把我名下縣城中心那套小洋樓轉手。
那是父親送給我和林楓的婚房。
只是當時的他一身傲骨,為了不被別人說是鳳凰男,
堅決不愿意住進我的房子。
而我,
就為了保護他那可笑的自尊心,陪著他在貧民窟陰暗潮濕的巷子里住了十年
現在既然決定離開
這里的洋樓留著也就沒什么意義了。
從房產中介回來,剛打開破舊的屋門,就看到林楓坐在椅子上。
你去哪里了
我給你打電話你為什么不接?
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?
語氣強硬,仿佛我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一般。
“你不在醫院陪你的如煙,
找我做什么。”
我語氣平靜。
“林清雪,你不要在這里陰陽怪氣。
我跟你解釋過無數遍,如煙只是我的朋友。
你自己不信我也沒辦法,
你現在立刻去集市上買幾條野生鯽魚,如煙生病了,
你給她燉個鯽魚湯補補。”
這些話從他口中說出來,
像是理所當然一樣。
我呆住了。
清醒以后的我才發現,
眼前的這個男人是真不要臉。
盡管對林楓已經失望到了極點,
但從他口中聽到這些話,
我的心中還是不免泛起一陣悲涼。
見我不說話,
只是眼眶紅紅的望著地面。
林楓有些意外,
他意識到剛才的話可能有些強硬,
語氣不由的放軟:
“清雪,我知道你心里在氣我,
這次我就不和你計較了,
至于婚禮,
你不是喜歡百貨公司里的那條洋裙嗎?
我送給你。
補辦婚禮的時候,你穿上它,一定是最美的新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