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起自家兒子,何必苦苦糾纏。
人活著不就爭一口氣嗎?
然后就變成了這樣的情況,不知所以的江母還在苦苦“催生”。
話都沒聊兩句,又拐到孫子身上去了。
“小月的肚子有動靜沒?”
“你們再過幾年就三十歲了,是時候該要個孩子了?!?/p>
“媽,我們有規劃,您就好好養老,別操那么多心。”
“她工作忙,我工作也忙。”
江徹找了個經典的借口。
看似很牢固,實則紙糊一樣。
而林月嫣就細心聆聽著母子倆的交談內容。
在安靜的環境中,隱隱約約還是能夠聽到一點的。
面對鹽油不進的兒子,方嵐失去了耐心。
“把電話給我兒媳婦?!?/p>
“她去洗澡了,不方便接電話?!?/p>
林月嫣聽到這句話,失落不己。
她好像己經失去了作為妻子的權利。
江徹卻不覺得自己做錯了。
權利和義務本就相輔相成。
當初他提出要個孩子,林月嫣拒絕了。
結婚之前明明都說好的。
如果她答應,那個孩子都會喊“爸爸媽媽”了。
兩人未必會走到離婚這一步。
而且這本就是個催生電話,她又不想要孩子。
在江徹看來,不是剝奪了林月嫣的權利,而是替她解決了煩惱。
最終,在父親的有意干擾下,這通電話算是得以結束。
“媽說了什么?”
“沒什么。”
江徹用吃過晚飯就離席了。
留下林月嫣一人,還有桌上的跑車鑰匙,名表。
她無心用餐。
半個小時后,輪到林月嫣的手機響起。
方嵐也是估摸著時間打來的。
“媽,您最近身體還好嗎?”